【一般公告】 國泰慈善基金會「2017年國泰卓越獎助計劃」
國泰慈善基金會「2017年國泰卓越獎助計劃」實施辦法
一、活動宗旨
為獎助表現卓越之高級中學學生;及具備特殊功績貢獻之本國在學學生;並鼓勵高中職 以上在學學生參與具體、現時性之公益提案與特色研究。
二、獎助名額暨金額
本活動依獎助宗旨,分設三類別進行甄選,各類獎助金額及名額如下(註1):
|
類別 |
獎助金額(新臺幣,下同) |
預定獎助名額 |
|
卓越學子類 |
每名獎助 6 萬元 |
30名 |
|
特殊功績類 |
每案獎助 10 萬元 |
10 名 |
|
特色獎助類 |
每案以20萬元為上限。 |
15名 |
三、獎助對象及申請資格
每一申請人或團體,得於下列類別擇一申請:
(一)卓越學子類
1. 獎助對象:106 學年度就讀國內高級中學之本國績優學生。
2. 申請資格: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
(1) 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。
(2) 105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達 80 分以上(註2),且操行無負面評語者。
3.其他條件(加分項目可自由提供):
(1)二等親內具身心障礙/重大傷病,且持有證明。
(2)師長推薦函。
(二)特殊功績類
1. 獎助對象:106 學年度就讀國內各級學校之本國學生個人或團體。
2. 申請資格:對國家社會有傑出貢獻,或擁有特殊專長與發展潛能,可代表國家對外爭取榮耀,或已於國際性競賽締造佳績之個人與團體,可為學子勵志模範,並經師長推薦者。
(三)特色獎助類
1. 獎助對象:106 學年度就讀國內高中職、大專院校之本國學生個人或團體。
2. 申請資格:於下列任一領域,提出具創新視野、有助社會正向改變之「特色研究」或「公益提案」:
|
提案類別 |
說 明 |
|
文化教育 |
含偏鄉教育、文史哲學與藝術研究、文化技藝傳承與提升等。 |
|
社區關懷 |
含在地社區營造、社區服務、社群關懷等。 |
|
永續發展 |
以永續發展為原則,含經濟成長、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等面向。 |
|
金融科技 |
運用金融科技提出創新金融服務,或推動社會公益等。 |
|
新興議題 |
限定毒害及詐騙防制、宣導。 |
3. 評選標準:
|
社會影響性 |
特色前瞻性 |
計劃可執性 |
永續與大眾參與 |
|
30% |
25% |
20% |
25% |
4. 執行成果:
獲獎助之特色研究案需繳交研究成果;獲獎助之公益提案需定期說明執行進度、配合事中訪查,並於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繳交結案成果報告。
四、申請方式
請至活動網站(http://scholarship.mygis.com.tw/) ,完成線上報名後,列印報名文件,併同下列書面文件(請依申請類別檢附),以掛號寄至: 10633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296 號 2 樓 國泰人壽慈善基金會 卓越獎助計劃小組並請註明報名類別。
|
類別 |
共同申請資料 |
各類別另備文件 |
|
卓越學子類 |
|
|
|
特殊功績類 |
|
|
|
特色獎助類 |
|
|
五、報名期限:2017年 8 月 21 日(一)至 10 月 6 日(五)止(註5)。
六、活動時程:(以下時程為暫訂,本會將視實際作業保留調整權利)
|
受理報名 |
初評評選 |
評審會議 |
錄取通知 |
頒獎 |
||
|
書面評選 |
面試通知 |
進行面試 |
||||
|
8/21-10/6 |
10/11至10/31 |
11/1 |
11/8-11/14 |
11/17-11/23 |
12/5 |
12/20 |
七、評選作業
(一)初評作業
|
類別 |
作業流程 |
|
|
書面評選 |
面試 |
|
|
卓越學子類 |
針對不符宗旨、資料不全、經查 證不符事實之申請者,逕行取消 資格、不另通知,申請資料亦不 退回。 |
- |
|
特殊功績類 |
邀請申請人進行面試。 |
|
|
特色獎助類 |
邀請入選提案申請人進行面 試。 |
|
(二)複評作業:由全體甄選委員召開複評會議,決議錄取獎助名單及名額。
八、公告與獎助金頒發:
獲獎助名單將於本會官方網站(http://www.cathaycharity.org.tw/charity)公布,同時寄發獲獎通知予申請人,並由本會舉行頒獎典禮(暫定 12/20)公開表揚、頒發獎助金。
九、注意事項
1. 常見問題及各項補充說明請參活動網站「2017年國泰卓越獎助計劃」Q&A 專區。
2. 請申請者儘早上網報名,若因報名截止日前線上系統報名壅塞,影響報名權益,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3. 申請者(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,以下同)於參加本活動時,主辦單位因活動需求 得搜集申請者個人資料,並依法遵守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承諾以合理的技術及 程序保護申請者個人資料與隱私。
4. 本活動期間所拍攝有關文字、相片、錄影,主辦單位有權利用於平面、網路或電子媒 體。
5.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事由,致使申 請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 法律責任。
6. 申請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之資料均為正確,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至無法接收重要活動 訊息者,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7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訂,並保留裁決、修改辦理之權利,各項 修訂事宜將於網站上公告,不另行通知。
【聯絡方式】:(02)2755-1399 分機3291 蔡小姐
分機3293 彭小姐
E-mail:meng3278@cathaylife.com.tw
註1:各類別擇優錄取,在獎學金總金額之下,各類別可彈性調整錄取名額。
註2:成績單須載明達 79.5 分以上為準。高中一年級學生需檢附國中三年級下學期甲等以上成績證明
註3:「特殊功績類」分為個人類及團體類,如報名團體類者,請推派一位「代表人」上網報名,並以「特殊功績成果報告」代替自傳。
註4:「特色獎助類」分為個人類及團體類,如報名團體類者,請推派一位「代表人」上網報名,並以「提案企劃書」代替自傳。
註5:線上報名以系統平台顯示時間為憑;寄送書面文件以郵戳日期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